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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饶县统计局行风建设服务承诺
(一)向社会公开工作范围、工作职责、工作纪律、办事依据和办事程序。
(二)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和实事求是原则,不出假数。
(三)严格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、《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》和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》开展统计调查,禁止向企业滥发报表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。
(四)加强统计资料的发布和开发利用,积极为企业发展和外商投资提供统计咨询服务。
(五)做好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工作,发挥统计对国民经济的监督职能作用。
(六)加大统计执法力度,严肃查处拒报、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,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。
(七)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,严格按法定程序查处统计违法行为,坚持持证上岗、亮证执法,做到公正文明执法。坚决杜绝乱罚款、乱收费、乱摊派、乱检查“四乱”行为和吃拿卡要及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现象发生。
(八)严格保守国家秘密、企业或私人及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。
(九)统计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政务公开,在法定时间内办理行政处罚案件,严厉打击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。
监督举报电话:(0793)8466607
2005年6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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